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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于1980年1月成立,负责研究由律政司司长或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转交该会的有关香港法律的课题,以进行改革。法改会成员由行政长官按律政司司长的意见委任,人选包括学术界人士、执业律师和社会贤达。

法改会所研究的课题十分广泛,包括商业仲裁、截取通讯的活动、立约各方的相互关系、离婚以及欺诈行为。法改会正在研究的课题计有:档案法、公开资料及电脑网络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