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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香港律师不得在仲裁案件中按结果收费。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律师可向仲裁案件当事人提供弹性收费架构。

鉴于香港作为亚太区主要仲裁服务中心,法改会认为值得就仲裁研究这个课题。

法改会遂于2019年10月成立一个小组委员会, 将检视现时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考虑是否需要改革相关法律和规管架构;如需改革,会作出合适的改革建议。

小组委员会的秘书是高级政府律师冯淑芬女士。

如欲对这项研究作进一步查询,请以传真、邮递或电邮方式联络法律改革委员会秘书长。

法律改革委员会办事处的地址是:

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18号
律政中心东座4楼

电话号码:3918 4097
传真号码:3918 4096
电邮地址:hklrc@hkreform.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