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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沒有關於公開政府所持資料的法例。政府有一套非法定的《公開資料守則》,內容包括界定擬提供資料的範疇,列出提供資料的方式,並訂明相關的程序。一直有呼聲要求賦予市民大眾法定權利,使他們能充分認識政府及其提供的服務,以及對個人和整個社會均有影響的政策和決定的依據。

一個小組委員會已在2013年5月成立,負責詳細檢討香港的現況,並對海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法律進行全面的比較研究,以便在合適的情況下,就可能採取的改革方案提出適當建議。

小組委員會正檢視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以及與這個議題相關的文獻,包括申訴專員於2014年3月發表的報告書。

公開資料小組委員會的成員(按英文姓氏字母排序)如下:
 
喬柏仁先生,吉布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主席)
張天任資深大律師
趙文宗博士,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嚴元浩講席教授
毛樂禮資深大律師
伍江美妮女士,JP,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長
施金獎先生,JP,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1)

小組委員會的秘書是政府律師吳煒熙先生。

小組委員會於2018年12月發表諮詢文件,就現行的公開資料制度是否需要改革,如需要進行改革的話應如何改革,邀請公眾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