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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法律的改革》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報告書)

法改會在1994年發表的這份報告書,是為了更新版權法律和引入國際公認的標準而對該項法律作出全面檢討後的成果。香港的版權法大致上是以英國《1956年版權法令》為藍本的,因此已不足以應付近期的科技進展。所提議的變革包括引入一套監管收費組織的法律機制、設立一個前所未有的版權審裁處及訂立可局部複印合理份量的印刷作品的權利。

1997年制定的《版權條例》反映了法改會的各項建議。

新聞稿 (PDF) (MS Word)
報告書 (PDF) (MS 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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